古来就有三书六礼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重要的婚礼仪式。三书六礼,对于传统的国人来说不只是结婚必备的流程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供,所谓聘金的问题,成了横亘在两个新人以及两个家庭之间的障碍。待嫁女,待娶男,想说聘金爱你不容易。现实中很多人遇到了聘金所带来的烦恼。了解当地的聘金情况,提前做好战斗准备!!本期主要讨论福州的习俗在聘金方面碰到的二三事,希望能给大家解解惑。 |
福州婚礼习俗早知道 订婚仪式:下聘礼,男方父母、媒人带着新郎去女方家订婚。 置办嫁妆:办些新家需要的电器,红皮箱、红伞、红塑料桶等。 男方接亲:结婚那天,男方家准备两辆以上装饰好的婚车来女方家接新娘子。 吃太平面:新郎到女方家,要吃太平面。新娘接到男方家后,也吃太平面。 长辈铺床:男方家的长辈铺新房的床,长辈要选父母,儿女齐全的,较吉利。 拜见长辈:下午3到4点,新人就要开始拜见祖宗,及长辈,讨红包。 新娘回门:结婚第一天是男方家办酒。第二天,女方家办酒,也叫办回门酒。 【详情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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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,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、聘礼的习俗,这种聘金、聘礼俗称“彩礼”。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“六礼”婚姻制度,是“彩礼”习俗的来源。 “六礼”即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,六礼中的“纳征”是送聘财,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“彩礼”,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。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》中,已有了废除聘金、聘礼及嫁妆的规定。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,在农村尤盛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,小到金银首饰,大到上万元的现金、汽车、住房等。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,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,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。如何处理这些问题,聘金问题永无休止,就需要我们理性地看待和解决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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